宁夏文史研究馆固定资产清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3-08-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文史研究馆固定资产清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0 元

  最高限价(元):80000.00 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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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清查项目实施计划书,实施计划书确定2个工作日之内入场开始清查工作,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后30 日内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⑥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⑧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身份参与投标,

  不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可不查询)(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史研究馆官网

  方式:电子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15: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史研究馆2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5日15:3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史研究馆会议室(金凤区黄河东路93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文史研究馆

  地址:金凤区黄河东路939号

  联系人:何志君

  联系方式:0951-5010677

    附件下载:宁夏文史馆固定资产清查磋商文件